新建、擴建、改建、裝飾裝修的房屋,必須實施白蟻預防處理,建設單位應將白蟻預防工程列入基建項目內容,并將白蟻預防費用列入工程概預算。
(1)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定期向社會公布具有白蟻防治資質的企業名單,供建設單位選擇。
建設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與具有白蟻防治資質的單位簽訂白蟻預防合同,白蟻預防包治期限不得低于15年,包治期限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白蟻防治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省、市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防治費,并向市物價部門申領《廣東省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實行亮證收費,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和標準。
房屋白蟻防治包治期內的復查(維護)不另行收費。建設單位從白蟻防治費總額中提取20%的資金,存入白蟻防治單位按規定設立的專用賬戶,作為包治期內的復查費用。白蟻防治單位憑復查費的入賬證明在10日內向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合同備案和白蟻預防工程開工手續。
(3)白蟻預防工程包治期限內的復查由實施該工程的白蟻防治單位負責,每年應進行一次以上的復查,并建立復查情況檔案,復查結果應有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單位加具的意見。
白蟻防治單位應憑復查結果向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劃撥復查費。
?。?)白蟻預防工程竣工后,由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所組織白蟻防治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房屋白蟻預防驗收備案證》。
(5)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和進行商品房的銷(預)售時,必須向有關部門和購房人出具該項目的《白蟻預防合同》。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確權時,必須向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房屋白蟻預防驗收備案證》。
非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建設單位在辦理房地產權證書時,必須向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房屋白蟻預防驗收備案證》。
(6)原有房屋和超過白蟻預防包治期限的房屋發生蟻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白蟻防治資質的單位進行滅治。